为进一步加强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关于做好2024年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长人社发〔2024〕10号)等政策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经区委、区政府同意,我区3个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3名。为做好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五)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高校毕业生(不含2024年毕业的委培生、定向生)、职业院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等。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年龄上限因具体招聘岗位要求不同分为:30周岁以下、35周岁以下、40周岁以下。出生年月的起始和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
(七)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相应条件。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户籍、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招聘岗位及数量
长治市屯留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3人。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长治市屯留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第二批)》(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为准。
(1)提交报名申请材料
报名时间:2024年8月19日9:00至2024年8月23日18:00。
(一)公示与聘用
1.根据考察考核和选岗结果,经领导小组研究后,报区委区政府批准确定拟聘用人员,公示七个工作日无异议者,填写《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与单位签订《山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由主管部门到编办、人社局、财政局办理相关正式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报考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被党政机关录用为试用期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事业单位聘用为试用期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新聘用人员应在行文聘用之日起15日内到聘用单位报到,无故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试用期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由聘用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合格者办理相关手续。
4.所有人员一经聘用,五年内(含试用期)不得调离本岗位。
5.如在试用期内发现聘用人员患有癫痫、精神类疾病等体检中不易查出的疾病及其它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疾病,取消聘用。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
五、严肃招聘纪律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公开招聘工作由长治市屯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共同监督。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七、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各招聘主管部门或各招聘单位。
政策咨询:
长治市屯留区医疗集团0355-7523676
长治市屯留区林业局0355-7521624
长治市屯留区水利局0355-7526116
监督电话:0355-7522093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特别提示:
1.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招聘方案中未涉及上级文件规定的,从其规定。
3.报考人员应准确填报个人联系方式,因考生个人原因而造成联系不上考生的情形,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负责。
4.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考核、选岗、报到的,均视为考生主动放弃。本次招聘全程不递补。
5.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均以长治市屯留区人民政府网官网发布为准。
6.未尽事宜由区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长治市屯留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24年8月7日